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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天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50吨头孢中间体系列产品建设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8/09/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我公司拟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位于阜新市海州工业园区韩家店板块创业路化工街 1 号,本项目建设一条头孢西丁酸生产线,年产头孢西丁酸 50 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如下:①废气:投料产生颗粒物;脱盐罐、析晶罐、析晶釜产生的二氧化碳;常压蒸馏及减压蒸馏产生的乙醇、异丙醇等;工艺废气通过引风机引入碱喷淋塔+水喷淋塔净化后再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②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工艺废水、循环喷淋塔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实验室排水、车间地面拖洗水及生活排水,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细河;③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厂界噪声可达标对外环境影响较小。④本工程所产生的生产固废均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气治理措施:工艺废气通过引风机引入碱喷淋塔+水喷淋塔净化后再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达标排放,处理后的尾气均可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②、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厂内污水处理站采用废水收集池、pH 调节池、催化微电解、催化氧化、中和、絮凝沉淀、 SBR 生化及深度氧化工艺,本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排入细河;

      ③、噪声治理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

      ④、固废治理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培养基、废转化酶、釜残、废针剂炭、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桶/袋、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等均属于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阜新环发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转移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本工程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其控制措施均符合有关固废的处理规定;

      ⑤、地下水防治:将项目区域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等三个区域,针对不同的防治分区采取不同的防渗措施,以形成一个防止地下水污染的完整体系;

      ⑥、环境风险: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风险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措施完善可行并可达标排放,采取相应措施后本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请于信息公开后10 日内到http://www.liaoningtianhua. com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天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13470367601

信      箱:thhgahb@163.com

环评单位: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 工

联系电话:15566816907

信      箱:250379678@qq.com

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认为本项目所在地区目前主要的环境污染问题,该项目投产后对该地区的主要环境影响,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刊登报纸和发放调查表两种方式,广泛征求大家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了解当地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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